內地新規:信託產品禁設預期收益率
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發布新管理辦法,明確信託公司不得承諾本金不受損失、保證最低收益或設置預期收益率。新規定將於明年1月起實施,並嚴禁違規通道業務及資金池業務。
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近日發布資產管理信託管理辦法,明確規定信託公司管理信託產品時,不得以任何方式向投資者承諾本金不受損失,或保證最低收益,亦不得設置預期收益率。新規定將於明年1月起正式實施。
管理辦法嚴禁信託公司開展違規通道業務及資金池業務,同時要求信託公司對不同信託產品進行單獨管理、單獨建帳及單獨核算。此外,信託公司不得以信託產品名義開展為融資方募資服務的投資銀行業務。
新規定亦設置投資集中度限制,單一信託產品直接投資同一資產,以及投資同一資產管理產品的金額,原則上均不得超過信託產品淨資產的25%。
管理辦法還規定,單一信託公司管理全部信託產品投資同一資產的資金,合計不得超過300億元人民幣。同時,信託公司全部信託產品持有單一上市公司股票,不得超過該公司可流通股票市值的30%。
資料來源:香港電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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