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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太經合商務旅遊證入境逗留延至90天

中國香港由2026年11月1日起,將亞太經合組織商務旅遊證持有人最長免簽證逗留期限由60天延長至90天。此舉與中國內地同步實施,旨在進一步發揮商務旅遊證效用,便利商務往來。

亞太經合商務旅遊證入境逗留延至90天

香港入境處今日(10月30日)宣布,由2026年11月1日起,已獲香港特區預先審批的亞太經合組織商務旅遊證持有人,在香港特區的最長免簽證逗留期限將由60天延長至90天。此舉與中國內地實施日期一致,其他有關商務旅遊證持有人進入香港的入境安排則維持不變。

入境處發言人表示,亞太經合組織商務人員流動專家組已公布,五個參與商務旅遊證計劃的經濟體,包括中國、中國香港、印尼、菲律賓和新加坡,將會放寬到訪當地的商務旅遊證持有人最長逗留期限,由60天延長至90天。具體實施時間由相關經濟體自行決定。

目前參與商務旅遊證計劃的經濟體共有19個,包括澳洲、文萊、智利、中國、中國香港、印尼、日本、韓國、馬來西亞、墨西哥、新西蘭、巴布亞新幾內亞、秘魯、菲律賓、俄羅斯、新加坡、中國台北、泰國及越南。美國及加拿大為計劃的過渡成員,不會處理其他經濟體轉介的預先審批申請。

凡持有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及有效護照的香港居民,均可向入境處申請商務旅遊證。申請人必須是真正的經商人士,需經常前往亞太經合組織經濟體作短期商務探訪,且沒有犯罪記錄及不曾遭任何參與此計劃的經濟體拒絕入境。商務旅遊證有效期一般為五年,持證人前往參與計劃的經濟體時,如已獲有關經濟體的預先審批,可在當地免簽證逗留不少於60天。

資料來源:香港特區政府新聞公報。 閱讀原文報道 →
陳嘉明
總編輯

統籌港聞及政府政策報道,主理本網每日的頭條取捨與發稿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