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攝影博主涉非法放无人机拍攝國慶煙花
民航處正跟進一名內地攝影博主涉嫌未經准許,在維多利亞港上空放飛無人機拍攝十一國慶煙花的事件。該博主於小紅書上載相關片段,其後刪除。民航處強調,山頂及維多利亞港均為限制飛行區,違者最高可被罰款十萬港元及監禁兩年。
民航處正跟進一宗涉及一名內地攝影博主的案件,該博主涉嫌未經准許,在維多利亞港上空操作無人機,拍攝上周的十一國慶煙花匯演。該煙花表演吸引了約三十八萬名居民及旅客觀看。
該博主在其小紅書帳戶上載了一段以無人機拍攝的維港煙花片段,其帳戶資料顯示博主來自雲南昆明。片段中可見的無人機型號為 DJI Mavic 4 Pro。博主在回應網民質疑時,聲稱其飛行已獲授權,表示「我被允許飛行」及「無需申報」,此言論引起香港網民批評。有關帖文其後已被刪除。
民航處指出,山頂及維多利亞港均為《小型無人機令》下的限制飛行區。任何超出標準要求或在限制飛行區內的操作,均須事先取得許可。違反相關規定的最高刑罰為罰款十萬港元及監禁兩年。
警方早前亦警告,維多利亞港兩岸均為限制飛行區,未經授權的無人機飛行一律禁止。民航處表示,會繼續與警方合作,共同執行相關命令。
資料來源:The Standa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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