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旅客進口私煙被判囚28日
一名28歲內地男旅客昨日(8月30日)在香港國際機場被海關截查,在其行李內檢獲約1.38萬支未完稅香煙,市值約6.2萬元。被告今日被判罪成,即時監禁。海關強調刑罰具阻嚇作用,提醒市民進口私煙最高可罰款200萬元及監禁7年。
一名二十八歲內地男旅客因進口未完稅香煙,今日(八月三十一日)在法院被判罪成,即時監禁。該名旅客昨日從外地抵達香港國際機場時被海關人員截查,並在其個人行李內檢獲約一萬三千八百支未完稅香煙。
海關估計,該批私煙市值約六萬二千一百元,應課稅值約四萬五千六百元。涉案旅客隨即被捕,並被控違反《應課稅品條例》。
海關對判刑表示歡迎,認為監禁刑罰具相當阻嚇作用,充分反映罪行的嚴重性。發言人強調,香煙屬應課稅品,任何人士若進口、處理、管有、售賣或購買私煙,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二百萬元及監禁七年。
海關呼籲市民,如有懷疑私煙活動,可致電二十四小時熱線182 8080,或透過舉報罪案專用電郵帳戶([email protected])及網上表格(eform.cefs.gov.hk/form/ced002)舉報。
案件已於今日(八月三十一日)在法院審結,被告被判即時監禁,具體刑期未公布。海關將繼續打擊跨境走私香煙活動。
資料來源:香港特區政府新聞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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