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建行亞洲經理涉加密幣賄款判囚四年
一名32歲前銀行客戶關係經理,因收取逾47萬美元加密貨幣賄款,偽造總值超過16億美元的備用信用證,被區域法院判處監禁四年,並須向銀行歸還約370萬港元。法官強調判刑須考慮對香港金融聲譽的影響。
一名32歲前銀行經理,因收取超過47萬美元(約370萬港元)的加密貨幣賄款,偽造總值逾16億美元的備用信用證,昨日在區域法院被判監禁四年,並須向銀行歸還約370萬港元。被告林振賢(譯音)曾任中國建設銀行(亞洲)股份有限公司客戶關係經理,早前承認一項串謀使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案件由廉政公署起訴。
區域法院法官林嘉衡判刑時強調,案件性質嚴重,即使被告屬初犯,亦須判處阻嚇性刑罰。法官指出,銀行及保險業是香港經濟命脈,案件涉及國際層面,嚴重損害香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的聲譽,並削弱投資者信心。法庭將此案歸類為同類中最嚴重的一類,判處四年監禁,並下令被告向銀行歸還約370萬港元。
案情透露,案發時林振賢負責個人銀行服務,並無權限處理商業信貸或簽發信用證。海外金融科技公司Vesttoo Limited營運一個數碼平台,處理保險相關投資交易,要求參與投資者提供銀行發出的備用信用證作為抵押。於2022年初,裕寶控股有限公司成為該平台投資者後,一個犯罪集團安排林振賢冒充建行(亞洲)負責簽發擔保的指定聯絡人。
林振賢收取逾47萬美元泰達幣(USDT)賄款後,與Vesttoo一名部門主管及相關人士串謀,虛假核實多份偽造的備用信用證及兩份偽造的質押函件,涉及總額超過16億美元。這些文件據稱由裕寶發出並由建行(亞洲)認證,但實際上從未獲授權。
案件因建行(亞洲)內部調查而曝光,銀行確認從未授權或簽發相關金融文件。廉政公署發言人表示,雖然貪污集團愈趨利用加密貨幣渠道隱藏非法款項以逃避偵查,但廉署會全力打擊此類罪行。法庭已發出拘捕令,追緝案中其他涉案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