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載後砸巴士擋風玻璃 43歲男子被捕
一名43歲男子因在旺角被拒絕登上九巴N293線後,涉嫌踢打巴士擋風玻璃,經警方調查後於沙田被捕,將被控刑事毀壞。案件由旺角警區刑事調查隊跟進,警方嚴厲譴責危害公共安全的行為。
警方於周二在沙田拘捕一名43歲男子,涉嫌於旺角破壞一輛通宵巴士的擋風玻璃。事件發生在本月6日凌晨,一輛九巴N293線巴士在旺角新達廣場巴士站停靠,乘客上落後車門關上,準備駛往將軍澳尚德巴士總站。
當巴士駛至亞皆老街交通燈路口時,一名年約40多歲男子衝出馬路,要求司機開門讓他上車。司機以安全理由拒絕,指該男子當時站在馬路中央。被捕男子隨即拳打腳踢巴士擋風玻璃,然後逃去無蹤。
旺角警區重案組調查後,翻查大量閉路電視片段,包括政府的「智慧城市」系統後鎖定疑犯。警方於周二在沙田拘捕一名姓馮的43歲男子,他正被扣留,將被控以刑事毀壞。案件由旺角警區刑事調查隊跟進。
警方強烈譴責任何危害公共安全、擾亂公共運輸或阻礙乘客的行為。根據《刑事罪行條例》,任何人無合法辯解而毀壞或損壞他人財產,一經定罪最高可判監禁10年。
資料來源:The Standa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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