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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拯救莉莉」父母申請撤銷保護令被拒

高等法院駁回「拯救莉莉」事件中涉事夫婦要求撤銷其幼子保護令的申請。男嬰Danny早前因在家出生被西九龍少年法庭頒令由社會福利署照顧36個月。父母表明正積極考慮提出司法覆核。

「拯救莉莉」父母申請撤銷保護令被拒

一對涉及「拯救莉莉」風波的夫婦,早前入稟高等法院,要求撤銷其幼子Danny的照顧及保護令,但遭法庭駁回。該名男嬰早前因在家出生,被西九龍少年法庭頒令,交由社會福利署照顧36個月。

案件上周五進行閉門聆訊,裁判官最終駁回夫婦的申請。據了解,兩人在庭後表現極度沮喪,並表明正積極考慮提出司法覆核。父親曾先生及母親關女士在庭外表示,社署在聆訊中提出新的關注點。

夫婦透露,社署官員質疑他們現時居所屬短期租約,又指社工未能透過電話與他們聯絡。他們強調電郵是最實際及有效溝通方式,並已向社署提供現時入住酒店電話,酒店設有訊息代收服務,讓他們可接獲來電通知。

二人又指,曾向社署發出約60封電郵以促進溝通,但官員反指這些訊息屬滋擾行為。他們批評社署涉嫌隱瞞關鍵證據,令他們處於不公平劣勢,無法妥善辯護。

社署早前指控夫婦疏忽照顧,未有為Danny安排必要醫療。但夫婦反駁指,醫療報告確認嬰兒健康良好,毋須接受任何醫療干預。他們又質疑當局從未清楚說明,要達到何種標準才能取回兒子撫養權。

夫婦對程序表示極度不滿,認為法庭未有提供公平聆訊,目前情緒非常困擾。他們計劃尋求法律意見,研究透過司法覆核挑戰裁決的可能性。

資料來源:The Standard閱讀原文報道 →
陳嘉明
總編輯

統籌港聞及政府政策報道,主理本網每日的頭條取捨與發稿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