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雨工作電力安全 勞工處籲僱主僱員合作
勞工處提醒僱主及承建商在暴雨天氣下盡量避免委派僱員進行電力工作或處理電力作業裝置。即使在不直接受雨影響的地方,因空氣潮濕,仍須採取隔離電源、鎖上開關、測試電路、使用防護裝備等措施。僱員亦應與僱主合作,遵守安全指示。
勞工處發言人今日(八月二十六日)表示,僱主及承建商須盡量避免委派僱員在受暴雨天氣影響的地方進行電力工作(如電弧焊接工作)或處理電力作業裝置。發言人建議僱主參考勞工處出版的《惡劣天氣及「極端情況」下工作守則》和《惡劣天氣下的工作安全指南》。
即使在不受暴雨影響的地方進行電力工作或處理電力作業裝置,由於空氣較為潮濕,仍必須採取適當安全措施,以免發生觸電意外。勞工處特別列出五項關鍵措施,涵蓋電力系統隔離、電源鎖定與測試、保護裝置檢查、個人防護裝備提供,以及帶電工作的風險評估。
具體措施包括:確保電力系統中所有有關帶電部分已隔離電源,不再帶電,而電源須持續隔離;進行電力工作前先關掉及鎖上電源,再進行測試以確保電路不帶電,並展示警示,最後發出工作許可證;確保已安裝保護裝置如熔斷器及斷路器,且手提電工具須為雙重絕緣或具有良好接地裝置。
此外,僱主應為僱員提供合適的個人防護裝備,例如絕緣手套及絕緣蓆。如不能避免要帶電工作,施工前須由合資格人士進行全面的風險評估,並確保安全措施得以遵守。
勞工處亦提醒僱員須與僱主或承建商合作,遵守安全指示及使用安全設備。該處已印備安全指南及單張,可在各分區辦事處免費索取,或從勞工處網頁下載。如有查詢,可致電2559 2297與職業安全主任聯絡。
資料來源:香港特區政府新聞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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