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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澳辦文章撐區錦新判囚12年半

中央港澳辦及國務院港澳辦發表署名文章,支持澳門法院對區錦新判處12年6個月監禁的裁決,指其長期勾連外部勢力危害國家安全,判決彰顯法治權威。

港澳辦文章撐區錦新判囚12年半
圖片來源:香港法院大樓. 資料圖片: Ceeseven / CC BY-SA 4.0 · Wikimedia Commons

澳門首宗國家安全案件被告區錦新,被判處12年6個月監禁。中央港澳辦及國務院港澳辦發表署名「港澳平」的文章,指判決充分彰顯澳門特區維護國家安全的堅定意志、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同時提醒社會居安思危,保持對國家安全風險的警惕,不斷鞏固澳門繁榮穩定的屏障。

文章指出,國家安全是不能觸碰的底線,批評區錦新打著所謂「民主」、「自由」的旗號,長期勾連外部勢力從事反中亂澳活動,嚴重危害國家安全,損害澳門繁榮穩定,罪狀昭昭。今次裁決有力捍衛法治權威,任何人或組織,無論打著甚麼幌子,有甚麼後台撑腰,只要膽敢實施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必定受到法律嚴懲。

文章又表示,澳門當前社會大局穩定,但仍需清醒看到反中亂澳分子和外部敵對勢力從未放棄搞亂澳門的圖謀,通過各種所謂報告、法案,編造散播虛假敘事,竭力詆毀澳門法治、人權狀況,歪曲抹黑「一國兩制」實踐。他們在區錦新案審理過程中指手畫腳,公然干預,正正顯露區錦新與外部勢力勾連的本質,罪行確鑿。

資料來源:香港電台。 閱讀原文報道 →
黃志恆
中國及國際組編輯

負責中國內地及國際時事報道,聚焦與香港相關的政策與經貿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