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TROHK.com.hk
市場
港聞

知識產權律師疏忽駕駛上訴被駁回

高等法院駁回著名知識產權律師Douglas Stephen Clark的疏忽駕駛上訴,維持原審罰款1,500港元的裁決。法官指原審裁判官拒絕接納辯方專家證供完全正確,並強調Clark切線時未有確保安全,須負上責任。

知識產權律師疏忽駕駛上訴被駁回

高等法院今日(14日)駁回著名知識產權律師Douglas Stephen Clark的疏忽駕駛上訴,維持其定罪及罰款1,500港元的裁決。Clark是Tanner De Witt律師行的合夥人,早前被裁定於東區海底隧道出口切雙白線,構成疏忽駕駛。

事發於2023年8月30日,Clark駕駛一輛私人物車,在東區海底隧道出口附近,由左邊第三線突然切向左邊第二線,迫使該線的另一輛車緊急煞車,兩車距離一度縮窄至不足一呎。原審裁判官裁定,Clark的切線行為是導致對方突然煞車的主因。

原審裁判官強調,即使對方當時超速,Clark仍有基本責任確保切線安全,他應提早選擇行車線或減速讓對方先行,而非迫使對方煞車。Clark其後提出上訴,並提出14項理據,包括指原審裁判官錯誤拒絕接納其辯方專家證人的證供,以及質疑控方證人能否單靠目測準確判斷兩車距離。

高等法院暫委法官黃思麗在判辭中駁回全部14項上訴理據,指原審裁判官完全正確地拒絕接納辯方專家證人的證供,因為該名證人並非合資格的交通意外重建專家。黃官又指出,定罪基於Clark的切線行為迫使其他車輛煞車,因此對方超速與Clark的疏忽駕駛責任完全無關。

資料來源:The Standard閱讀原文報道 →
陳嘉明
總編輯

統籌港聞及政府政策報道,主理本網每日的頭條取捨與發稿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