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日報兩前高層就判囚十年提上訴
《蘋果日報》前主筆馮偉光及前執行總編輯林文宗因串謀勾結外國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被判囚十年,兩人上訴許可申請將於2027年1月22日審理。上訴庭預計需時約三小時聽取陳詞。
兩名《蘋果日報》前高層就十年前國安法案件提出的上訴許可申請,將於2027年1月22日審理。根據司法機構網站資料,上訴聆訊預計需時約三小時。
上訴人為前社論主筆兼英文版執行總編輯馮偉光(筆名盧峯),以及前執行總編輯林文宗。兩人早前承認一項串謀勾結外國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分別被判處十年監禁。
馮偉光在三月上旬提出上訴,成為案中首名挑戰判刑的被告;林文宗則在數日後提交類似申請。案中另外六名同案被告早前亦認罪,包括前《蘋果日報》總編輯羅偉光,他放棄上訴,同樣被判囚十年。
案件主腦、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經審訊後被裁定兩項串謀勾結外國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以及一項串謀刊印煽動刊物罪成立,判囚二十年。與《蘋果日報》相關的三間公司,包括蘋果日報有限公司、蘋果日報印刷有限公司及蘋果互聯網有限公司,各被罰款三百萬四千五百元。
在黎智英案件中出庭作控方證人的五名同案被告,包括前壹傳媒行政總裁兼《蘋果日報》社長張劍虹、前副社長陳沛敏、社論主筆楊清奇、李宇軒及陳梓華,分別被判囚六年三個月至七年三個月不等。
資料來源:The Standa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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