衞生署聯警拘一男一女涉非法管有未註冊藥物
衞生署聯同警方拘捕一男一女,涉嫌非法管有及提供未經註冊的「WT1」疫苗,行動中檢獲逾50支未註冊藥劑製品。署方指該疫苗非香港註冊藥劑,廣告聲稱可防癌屬誤導,已轉介個案至醫委會及護士管理局跟進。
衞生署規管事務總監封螢醫生今日(9月2日)表示,署方聯同警方搜查十多個處所,檢獲超過50支未經註冊的藥劑製品,並拘捕一男一女,涉嫌非法管有未經註冊藥劑製品及第1部毒藥,干犯《藥劑業及毒藥條例》(第138章)下的罪行。涉案的「WT1」疫苗並非香港註冊藥劑製品,任何人不得非法售賣或管有。
封螢醫生強調,任何廣告聲稱可提供該疫苗作防癌用途均屬誤導並涉嫌詐騙。衞生署接獲舉報後,多次巡查懷疑涉事的「亞太醫療中心」及其他在社交媒體上宣稱有提供該疫苗的機構。署方正追查源頭,到懷疑向有關機構供應「WT1」試劑的公司調查,並已通報香港海關,跟進可能涉及未經註冊藥劑製品非法進口香港的情況。
衞生署會去信全港醫生及私營醫療機構,提醒其必須遵守香港法例,絕不能為病人注射非法藥劑製品。因應有註冊醫生及護士涉嫌向顧客提供「WT1」疫苗,署方已把有關個案轉介至香港醫務委員會及香港護士管理局跟進。
廣告方面,衞生署發現涉案機構的廣告內容涉嫌違反《不良廣告(醫藥)條例》(第231章),早前已向有關公司發出警告信,要求移走或刪除相關廣告。若發現廣告仍未刪除,署方將提出檢控。署方亦已就有關廣告於內地社交媒體發布一事,通報內地相關執法單位跟進。
根據《藥劑業及毒藥條例》,任何人非法售賣或管有未經註冊藥劑製品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處罰款100,000元及監禁兩年。藥劑製品的進口及出口受《進出口條例》(第60章)規管,無許可證下進口或出口藥劑製品,最高罰則為罰款500,000元及監禁兩年。
衞生署暫時未有接獲市民因注射「WT1」疫苗後不適的報告。封螢醫生提醒市民,如有疾病疑問應諮詢註冊醫生,切勿輕信未經證實的醫療聲稱,保障自身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