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貢洋房僭建業主罰款逾六萬五
西貢公路一幢洋房因僭建被屋宇署發出清拆令,業主未遵從遭檢控,被判罰款逾六萬五千元。屋宇署強調會嚴厲執法,保障公眾安全。
屋宇署今日(九月二十三日)公布,西貢公路一幢洋房的業主因未遵從清拆令,被罰款逾六萬五千元。該洋房涉及多項違規工程,包括面積約97平方米的搭建物和伸建物,以及改動批准的天台樓板。
屋宇署根據《建築物條例》第24(1)條向業主發出清拆令,因有關僭建物並無事先獲得批准及同意。業主未有履行清拆令,故遭屋宇署檢控。
屋宇署發言人表示,僭建物可導致嚴重後果,業主必須盡快遵從清拆令。對於未有遵從清拆令的業主,屋宇署會繼續嚴厲執法,包括提出檢控,以保障樓宇及公眾安全。
根據《建築物條例》,任何人無合理辯解而沒有遵從清拆令是嚴重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處罰款200,000元及監禁一年,及可就罪行持續的每一天,另處罰款最高20,000元。
資料來源:香港特區政府新聞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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