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塘業主屢違清拆令罰款逾十萬
觀塘物華街一幢商住大廈平台有約17平方米的僭建物,業主屢未遵從屋宇署清拆令,三次被檢控後仍不整改,遭第四次檢控,被判罰款逾十萬元。屋宇署強調會繼續嚴厲執法,保障樓宇安全。
觀塘物華街一幢商住大廈平台,有一個面積約17平方米的僭建物,業主因屢次未遵從屋宇署發出的清拆令,今日(九月十六日)被罰款逾十萬元。該僭建物並無事先獲得屋宇署批准,屋宇署根據《建築物條例》第24(1)條向業主發出清拆令。
據了解,該業主未有履行清拆令,曾三次遭屋宇署檢控並被定罪及罰款。由於業主仍不遵從命令,屋宇署決定提出第四次檢控。屋宇署發言人表示,僭建物可導致嚴重後果,業主必須盡快遵從清拆令,當局會對屢犯者繼續嚴厲執法。
根據《建築物條例》,任何人無合理辯解而沒有遵從清拆令,即屬嚴重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判罰款200,000元及監禁一年,另可就罪行持續的每日額外罰款最高20,000元。屋宇署強調,是次罰款反映法庭對違規行為的嚴正態度。
發言人補充,為保障樓宇及公眾安全,屋宇署會持續採取執法行動,包括再次提出檢控,以確保業主履行責任。個案現已交由法庭處理,署方會繼續跟進有關清拆令的執行進度。
資料來源:香港特區政府新聞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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