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司詐騙2,600萬按揭上訴被駁回
一名警司因詐騙逾2,600萬港元按揭貸款被定罪,判囚6年半。高等法院今(17日)駁回其上訴,法官指其辯解「無合理可爭辯之處」,案件涉及精心策劃的欺詐行為。
一名警司詐騙逾2,600萬港元按揭貸款,早前被裁定兩項欺詐罪成,判囚6年半。被告陳海江(人稱「海江Sir」)今日(17日)在高等法院上訴被駁回,法官維持原判。
案件涉及2019年5月至12月期間,陳海江與一名前督察合謀,在申請按揭時隱瞞其公職人員身份,騙取兩筆分別約2,146萬港元及480萬港元的貸款。同案被告黃浩毅則因其他控罪被判囚5年及6年半,同期執行。
陳海江在上訴時辯稱,他已委託中介處理申請,自己從未審閱表格,可能是中介為賺取佣金而偽造文件。但高等法院法官楊家雄拒絕接納這項說法,直言「毫無合理可爭辯之處」。
法官指出,兩次申請均是在陳海江知情下提出,他亦未就銀行結單、職業及月入等資料的出入作出澄清。原審法官已裁定,黃浩毅每月自動轉帳24.5萬港元並標註為「薪金」,是為了虛構陳海江的僱傭狀況。
法官強調,本案並非輕微失誤,而是經過精心策劃的欺詐行為。陳海江在短時間內提供銀行結單,並提交虛假的受僱文件以申請按揭。
上訴庭最終駁回兩人的上訴,認為刑期既非過重亦非過輕,恰如其分。法官特別指出,若無黃浩毅參與,陳海江的詐騙計劃根本無法得逞。
資料來源:The Standa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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