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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進口另類煙產品 男子判囚半年

一名男子從日本非法進口33,800支另類吸煙產品,被衞生署控煙酒辦公室拘捕及檢控,判處監禁六個月。自去年修例生效以來,已有31人因類似案件被定罪及判囚。

非法進口另類煙產品 男子判囚半年

衞生署控煙酒辦公室(控煙酒辦)今日(八月二十二日)公布,一名男子因非法進口另類吸煙產品,被判監禁六個月。控煙酒辦於八月二十日接獲香港海關通知,從該名自日本抵港男子的行李中,檢獲33,800支另類吸煙產品,隨即拘捕及檢控。

自《2025年控煙法例(修訂)條例》中有關控煙酒辦督察拘捕權的修訂於去年九月十九日生效以來,控煙酒辦已就29宗攜帶大量另類吸煙產品入境的案件提出檢控,共有31人被定罪和判處監禁,刑期由四星期至八個月不等。

根據《進出口條例》(第60章),任何人進口另類吸煙產品(包括電子煙、加熱煙產品及草本煙),即屬違法。經簡易程序定罪,可判罰款50萬元及監禁兩年;經公訴程序定罪,則可判罰款200萬元及監禁七年。

此外,根據《吸煙(公眾衞生)條例》(第371章),任何人不得推廣、製造、售賣或為商業目的而管有另類吸煙產品,違例者一經定罪,最高可處罰款五萬元及監禁六個月。控煙酒辦表示會繼續密切監察和持續執法,打擊相關違法行為。

衞生署忠告市民,另類吸煙產品會令人上癮,並非有效的戒煙工具。電子煙更會增加患上癌症、呼吸系統疾病及心血管疾病的風險。吸煙人士應盡快戒煙,可致電衞生署綜合戒煙熱線1833 183或瀏覽www.livetobaccofree.hk獲取資訊。

資料來源:香港特區政府新聞公報閱讀原文報道 →
陳嘉明
總編輯

統籌港聞及政府政策報道,主理本網每日的頭條取捨與發稿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