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院駁回許家印律師動用資金付訟費申請
香港高等法院週三駁回恒大創辦人許家印的律師申請,拒絕同意她動用由清盤人控制的資金,支付約120萬港元的法律費用。許家印上月被中國法院判處終身監禁,全部個人財產被沒收。
香港高等法院週三駁回內房企業恒大(Evergrande)創辦人許家印的律師申請,拒絕批准她動用由清盤人控制的資金來支付約120萬港元的法律費用。清盤人同時被法院委任為許家印個人資產的接管人,正致力追回向他及其他前高層發放的60億美元(約468億港元)股息及酬金。
恒大曾是中國最大地產開發商,但已就總值約3000億美元的債務違約,成為內地樓市危機的標誌性案例,長久困擾全球第二大經濟體。上週,現年67歲、曾為亞洲首富的許家印被內地法院判處終身監禁,並下令沒收其全部個人財產。
許家印的律師在週三的法庭上表示,許家印的法律團隊未能取得內地判決書全文,不清楚沒收令會如何影響香港的訴訟程序。她補充說,許家印已被有關當局禁止討論其資產。
內地判刑後,離岸債權人憂慮沒收個人資產會妨礙債務回收,令清盤過程更複雜。但上海融盈律師事務所律師朱新鵬認為影響有限,指沒收通常涵蓋境外資產,但債權人在清盤中權益受保障,優先於刑事罰款。
香港高等法院於2024年下令恒大清盤,並委派Alvarez & Marsal的艾德華(Edward Middleton)及黃詠詩(Tiffany Wong)為清盤人。另外,清盤人正對羅兵咸永道(PwC)提出索償,指控其審計工作疏忽,追討570億元人民幣(約665.1億港元)的賠償。
資料來源:The Standa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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