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馬聯手簡化雙重上市框架
香港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與馬來西亞證券委員會於週三公布簡化監管程序,以便企業同時在兩地上市。根據七月二十三日簽署的諒解備忘錄,申請人只需提交單一上市申請及文件,就能在港交所主板或馬交所主板進行主要上市,並同步在另一市場進行次要上市。
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SFC)與馬來西亞證券委員會(SC)於週三公布一項簡化監管程序,名為「單一提交安排」,以便企業同時在香港及馬來西亞上市。此安排是根據兩地監管機構在七月二十三日簽署的諒解備忘錄,將簡化的雙重上市框架付諸實行。
根據新框架,申請人如欲在港交所主板或馬交所主板進行主要上市,並同步在另一市場進行次要上市,只需提交一份上市申請及文件。此舉預期能減少IPO申請階段的監管重複及合規成本。
該簡化雙重上市框架的主要特點包括:單一上市文件,申請人可依賴一份文件滿足兩地法定及上市要求;單一申請提交,透過中央協調的提交機制,免除分別在兩地提交的負擔;設立專責雙重上市審查團隊,兩地監管機構均設有專責團隊及溝通渠道,作為申請人及其顧問的直接聯絡點;以及協調監管審查,SFC、港交所及SC已建立協調審查流程,以對齊時間表,減少重複及精簡查詢。
SFC行政總裁梁鳳儀表示:「透過建立清晰、可達的路徑及協調的監管流程,我們讓兩地企業能夠接觸更多元化的國際投資者及更深的資本池,同時維持穩健的投資者保障。」
SC主席拿督莫哈末法益阿茲米則指出:「將馬來西亞與全球第三大金融中心香港連接起來,將進一步加強兩地作為投資目的地吸引力。」
港交所上市主管吳麗萍亦歡迎此簡化雙重上市框架,她表示透過為雙重上市申請人提供更流暢及協調的路徑,此框架將擴闊企業獲取資本及投資者的渠道。
資料來源:The Standa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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