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擬向外國旅客增收費共逾三百港元
泰國正研究向外國旅客增收機場旅客費及離境稅,合共最高達一千四百五十泰銖(約三百三十八港元)。旅客費計劃於二零二七年首季實施,離境稅則正進行公眾諮詢,兩項措施均須待內閣及立法程序批准。
泰國正研究向旅客增收兩項新收費:外國旅客經機場入境需繳付旅客費四百五十泰銖(約一百零五港元),計劃最快於二零二七年首季實施;另外所有經機場離境的人士,不論國籍,均須繳付離境稅一千泰銖(約二百三十三港元)。若兩項收費同時落實,外國旅客合共須繳付一千四百五十泰銖(約三百三十八港元)。
泰國旅遊及體育部部長蘇拉薩(Surasak Phancharoenworakul)表示,旅客費計劃於二零二七年首季實施,但須待內閣及立法程序批准。初期只涵蓋經機場入境的旅客,經陸路及水路入境的旅客則可延後一年,以便當局處理邊境檢查站及收費系統等問題。
旅客費預計每年可為泰國帶來約八十億泰銖(約十八億六千萬港元)收入,用於外國旅客保險、改善旅遊景點、修復自然資源,以及提升旅遊基建及安全。泰國政府表示,目前每年需承擔約七十億泰銖(約十六億三千萬港元)的外國旅客醫療開支。
泰國稅務局正就《離境稅法》草案進行公眾進行公眾諮詢,諮詢期由九月三十日至十月二十九日。草案建議向所有經機場離境人士(包括泰國公民)徵收一千泰銖離境稅,法定上限為五千泰銖(約一千一百六十六港元)。稅項由航空公司或機票代理收取,初期豁免陸路及水路離境旅客,以及兩歲以下兒童、外國元首、泰國政府賓客及國際過境旅客。
若法案獲通過,將在刊憲後一百八十日生效。在生效前已購買機票的旅客毋須繳付。泰國旅行社協會(Thai Travel Agents Association)反對離境稅,認為旅客已支付機場旅客服務費,新增收費或會削弱泰國的競爭力。
泰國機場管理局(Airports of Thailand)已於六月將六個機場的國際旅客服務費由七百三十泰銖提升至一千一百二十泰銖。若旅客費及離境稅同時實施,使用該六個機場的外國旅客合共需繳付旅客費、離境稅及機場服務費共二千五百七十泰銖(約五百九十九港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