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女偽造推薦信入教大博士班判160小時社服令
一名內地女子偽造香港教育大學前副教授的推薦信,成功入讀博士課程,被判160小時社會服務令。31歲被告李祖兒早前承認一項以欺騙手段取得服務罪,周一(14日)在粉嶺裁判法院被判刑。
一名內地女子使用偽造的推薦信,成功獲香港教育大學取錄攻讀博士課程,周一(14日)在粉嶺裁判法院被判處160小時社會服務令。31歲被告李祖兒(Li Zuer)早前承認一項以欺騙手段取得服務罪。
裁判官陳炳宙(Kenneth Chan Ping-chau)在判刑時指出,被告的行為不公地剝奪了另一名申請人的入學機會,並造成長遠負面影響。不過,考慮到她過去的教學紀錄、沒有刑事定罪紀錄及其他求情因素,決定判處社會服務令。法庭接納被告對自己要求過高,在尋求教育機構協助後一時判斷失誤而犯案。
法庭早前聽取案情,李祖兒於2019年畢業於教育大學碩士課程,自2021年起每年均有申請該校的博士課程,但一直未獲取錄。2024年,她透過網上提交入學申請,附上一封據稱由前副教授何偉業簽署的偽造推薦信,其後獲取錄,並於2025年9月展開博士課程。
事件因大學職員聯絡何偉業後揭發,何偉業確認從未發出該封推薦信。李祖兒向調查人員供稱,她修讀碩士時認識何偉業,並於2022年曾向他索取推薦信。她聲稱何偉業當時表示可以重用他於2021年為她撰寫的推薦信。
李祖兒承認利用該封舊推薦信的資料作基礎,自行偽造推薦信並簽上何偉業的姓名,連同申請一併遞交。
資料來源:The Standard。
閱讀原文報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