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女旅客帶私煙入境判囚3個月
一名44歲內地女旅客從泰國曼谷飛抵香港,被海關在機場截獲攜帶9437支未完稅香煙,市值約4.2萬元,應課稅值約3.1萬元。被告承認控罪,今日被判監禁。海關強調,進口未完稅香煙最高可罰款200萬及監禁7年。
香港海關昨日(9月23日)在香港國際機場截查一名從泰國曼谷飛抵本港的44歲內地女旅客,在其個人行李內檢獲9437支未完稅香煙,估計市值約4.2萬元,應課稅值約3.1萬元。該名旅客隨即被捕,今日(9月24日)在法院被判監禁。
海關對判刑表示歡迎,認為監禁判刑具相當阻嚇作用,並充分反映罪行的嚴重性。根據《應課稅品條例》,香煙屬應課稅品,任何人士若處理、管有、售賣或購買私煙,即屬違法。
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200萬元及監禁7年。海關提醒市民,切勿以身試法,並呼籲舉報懷疑私煙活動。市民可致電海關24小時熱線182 8080,或透過舉報罪案專用電郵帳戶([email protected])或網上表格(eform.cefs.gov.hk/form/ced002)提供資料。
資料來源:香港特區政府新聞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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