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女旅客私煙罪成判囚
一名五十九歲內地女旅客因管有未完稅香煙,被香港海關拘捕及定罪,判處監禁。海關歡迎判刑,強調私煙罪行嚴重,最高可罰款二百萬及監禁七年。
香港海關昨日(十月三十日)在香園圍邊境管制站截查一名五十九歲抵港內地女旅客,在其身上檢獲一千三百八十一支未完稅香煙,估計市值約六千二百元,應課稅值約四千五百元。該名旅客隨即被捕,並被控以管有未完稅香煙罪名,最終被判囚。
海關對判刑表示歡迎,認為監禁判刑具相當阻嚇作用,並充分反映罪行的嚴重性。海關呼籲市民切勿以身試法,強調任何涉及私煙的行為均屬違法。
根據《條例》,香煙屬應課稅品。任何人士若進口、處理、管有、售賣或購買私煙,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二百萬元及監禁七年。
市民可致電海關二十四小時熱線182 8080,或透過舉報罪案專用電郵帳戶([email protected])或網上表格舉報懷疑私煙活動。
資料來源:香港特區政府新聞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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