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處籲僱主僱員留意暑熱警告防中暑
勞工處提醒僱主及僱員,在工作暑熱警告生效期間,應採取預防中暑措施。僱主須按指引評估風險,安排適當休息時間;僱員若出現頭痛、頭暈等症狀,應立即到陰涼處休息。
勞工處提醒僱主及僱員,在工作暑熱警告生效期間,須採取預防中暑措施。在戶外或沒有空調的室內環境工作的僱員,會面對高水平的熱壓力,中暑風險相對較高。僱主應評估僱員工作時的熱壓力風險因素,並因應所識別的風險,採取所需的預防及控制措施,包括重新編排工作時段、設置遮蔭上蓋、提供通風及散熱設備,以及提醒員工適時補充水分及休息。
工作暑熱警告是勞工處基於香港暑熱指數而制定,分為黃色、紅色和黑色三級,協助僱主及僱員更容易了解在戶外或沒有設置空調系統的室內環境工作的熱壓力水平。勞工處發言人表示,當勞工處發出工作暑熱警告時,僱主須在警告生效期間,參照《預防工作時中暑指引》提供的準則和建議,為處於戶外或沒有空調系統的室內工作環境的僱員,根據其工作的勞動量和其他相關熱壓力風險因素作出評估,並在合理地切實可行的情況下,按不同級別的工作暑熱警告每小時安排適當的休息時間,以減低僱員中暑的風險。
僱員亦須遵照指示按時休息,如工作期間出現熱疾病的症狀,例如頭痛、頭暈、口渴、噁心,應立即到陰涼處休息和飲水,並通知僱主或管方作出適當行動。勞工處發布的《預防工作時中暑指引》,詳細說明進行熱壓力風險評估時應考慮的各項風險因素,並針對各風險因素建議相應的控制措施,供僱主和僱員參閱。有關工作暑熱警告及相關指引,可瀏覽勞工處專題網頁。
資料來源:香港特區政府新聞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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