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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局籲宏福苑業主限期前簽買賣協議

房屋局提醒宏福苑業主,須於限期前簽署出售單位的《買賣協議》。若業主因特殊情況未能及時簽署,政府會按個別情況酌情處理,並在限期前通知相關業主。

房屋局籲宏福苑業主限期前簽買賣協議
圖片來源:香港政府總部. 資料圖片: Ceeseven / CC BY-SA 3.0 · Wikimedia Commons

房屋局今日(十月六日)提醒宏福苑業主,須於限期前簽署出售其宏福苑單位的《買賣協議》。若業主因特殊情況(例如未能釐清業權或需要較長時間處理遺產承辦事宜)而未能及時簽署,政府會本着情理法兼備、以情為先的原則,按個別情況酌情考慮作出適切安排,並在限期前通知相關業主。

為宏福苑業主而設的「特設銷售計劃」已於九月二十九日正式展開選樓程序。完成簽署出售宏福苑單位《買賣協議》的申請者,已從法律上確認向政府出售其持有的業權,並會獲邀選樓。房屋局早前已根據電腦系統隨機抽籤的優先次序分批發出邀請信,申請者會陸續按信件上訂明的日期和時間前來選購「特設銷售計劃」推售的單位,預計於十一月底完成所有選樓程序。

若業主因特殊情況尚未簽署出售宏福苑單位的《買賣協議》,但在「特設銷售計劃」選樓期結束前完成簽署,仍會獲邀選樓。如其宏福苑單位的業權尚未轉讓予政府,房屋局只會在選樓階段先為其預留一個「特設銷售計劃」下的新單位,待其宏福苑單位的業權完成轉讓予政府後,香港房屋委員會或香港房屋協會方會與其簽訂購買新單位的《買賣協議》或《臨時買賣協議》。

鑑於限期將至,房屋局統籌的「解說專隊」正加緊聯絡尚未簽署出售宏福苑單位《買賣協議》的業主,以提供所需協助。「解說專隊」會持續與宏福苑業主溝通。若業主有任何查詢,可聯絡負責其個案的「解說專隊」職員,或致電熱線2129 8133。業主亦可瀏覽及查閱宏福苑長遠居住安排方案專題網站(www.hb.gov.hk/wfc)了解詳情。

資料來源:香港特區政府新聞公報。 閱讀原文報道 →
陳嘉明
總編輯

統籌港聞及政府政策報道,主理本網每日的頭條取捨與發稿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