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TROHK.com.hk
市場
港聞

支聯會案判刑 李家超:危害國安必嚴懲

支聯會被裁定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成,鄒幸彤判囚7年3個月,李卓人判囚7年,何俊仁判囚5年2個月,支聯會罰款150萬元。行政長官李家超強調,任何人假借民主自由之名危害國安,必被依法懲治,絕不姑息。

支聯會案判刑 李家超:危害國安必嚴懲
圖片來源:香港法院大樓. 資料圖片: HopLui NGWONG / CC BY-SA 4.0 · Wikimedia Commons

支聯會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案今日(11日)在法院判刑,鄒幸彤判囚7年3個月、李卓人判囚7年,開審前已認罪的何俊仁被判5年2個月,支聯會則被判罰款150萬元。行政長官李家超回應案件時表示,判決說明任何人煽動顛覆國家政權、危害國家安全,最終都會被依法懲治,絕不姑息。

李家超指出,法庭裁決理由清楚表示,被告的罪行已超越合法行使表達意見自由的範圍,屬煽動他人以非法手段顛覆國家政權。判刑反映法庭確認被告所犯的罪行非常嚴重,必須嚴懲以彰顯法治。他又說,法庭早前頒下的定罪裁決理由已明確指出,被告透過挑起敵意和分化,企圖令香港市民對中國共產黨失去信任,從而破壞中華人民共和國根本制度。

李家超強調,法律從不容許任何人假借人權、民主和自由之名偷樑換柱,公然傷害自己的國家及同胞。在《香港國安法》實施後,被告仍不臨崖勒馬,企圖以『支聯會』顛覆國家政權。

特區政府發言人回應稱,留意到近日美西方國家、反華組織、反華政客及境外媒體就包括本案在內的不同案件作出惡意攻擊和抹黑。發言人重申,法庭已清楚指出被告並非因其政治觀點或信念受審,所有被告均嚴格按照香港適用法律,並在《基本法》及《香港人權法案》保障下接受公平審訊。

發言人強調,特區政府有責任維護國家安全,會堅決打擊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堅持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按法治原則依法防範、制止和懲治相關行為。

資料來源:香港電台閱讀原文報道 →
陳嘉明
總編輯

統籌港聞及政府政策報道,主理本網每日的頭條取捨與發稿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