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師偷拍男子洗澡被判感化15個月
一名31歲男會計師承認在九龍樂士公園更衣室偷拍男子洗澡,被九龍城裁判法院判處15個月感化令。裁判官指偷拍案一般判監,但接納感化官建議給予被告更生機會。
一名31歲男會計師於九龍城裁判法院承認一項偷窺罪,被判處15個月感化令。被告劉俊輝於2026年7月26日在樂士公園第三號更衣室內,偷拍一名男事主洗澡。
暫委主任裁判官鄭廉慈接納感化官建議,指雖然偷窺案一般判處即時監禁,但法庭願意給予被告改過自新的機會。
案情透露,事主在更衣室內沒有安裝閉路電視的廁格洗澡時,發現門下隙縫有一個袋子。他檢查後發現袋內有一部手機正在錄影,鏡頭直接拍攝他。事主即時終止錄影,步出廁格與被告對質,並要求解鎖手機。
手機內發現一段長2分36秒的影片,開首拍攝被告樣貌,其後鏡頭掃過更衣和淋浴設施,拍到裸露的事主,最後在袋子被拿起時結束。事主將影片傳到自己手機,並在同行友人見證下刪除被告手機內的片段,隨後報警。
被告在警誡下保持沉默,其後在錄影會面中承認因失業而一時衝動犯案。辯方求情指被告於10月29日自願接受快速尿液毒品測試,結果呈陰性,並主動參加社區戒毒計劃,懇請法庭接納感化報告建議。
裁判官指出,偷窺案一般判監,即使案件性質與偷拍女性不同,判刑基準不變。他最終接納感化令合適,判處被告15個月感化監管。
資料來源:The Standa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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