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向競委會提供虛假資料 首宗刑事檢控今提堂
競爭事務委員會(競委會)首次就有人向調查提供虛假或誤導性資料提出刑事檢控。一名人士涉嫌在出席競委會聆訊時提供虛假資料,案件今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競委會強調,不遵從調查權力屬刑事罪行。
競爭事務委員會(競委會)今日(10月9日)公布,一名人士涉嫌在出席競委會聆訊時,在明知或罔顧實情的情況下提供虛假或具誤導性資料,案件今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這是首次有人因向競委會提供虛假或具誤導性資料而遭刑事檢控。
競委會早前調查一宗涉及屯門工廈維修工程的懷疑反競爭行為時,根據《競爭條例》賦予的調查權力,要求該名人士出席聆訊並回答相關問題。經進一步調查後,競委會發現他涉嫌提供虛假資料,其後將個案轉交香港警務處作刑事調查。
該名人士被控一項「向競委會提供虛假或具誤導性的資料」罪。競委會表示,《競爭條例》賦予其調查權力,包括要求交出文件或資料、出席聆訊回答問題,以及根據法庭手令進入及搜查處所。
競委會重申,任何人士均須依法配合調查,不遵從競委會調查權力屬刑事罪行,可面臨嚴重法律後果。案件現時已進入司法程序,競委會不作進一步評論。
資料來源:香港電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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