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台高級編輯非禮罪判社服令160小時
香港電台一名57歲助理首席編輯莊德仁,去年在旺角通菜街用手機偷拍女子裙底,今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160小時社會服務令。法官接納感化報告指被告有真誠悔意。
香港電台助理首席編輯莊德仁(57歲),今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承認一項非法拍攝或觀察私密部位罪,被判處160小時社會服務令。案件發生於去年11月14日,莊德仁在旺角通菜街跟蹤一名穿棕色裙的女子,並將手機呈45度角置於其裙底下方。
巡邏警員發現莊德仁形迹可疑,截查後在其手機內發現一段17秒的影片,內容清晰拍到受害人的內褲。莊德仁在警誡下承認出於性衝動犯案,並請求給予改過自新的機會。
裁判官徐肇峯接納感化官及社會服務令報告,報告指出莊德仁來自穩定家庭,工作紀錄良好,重犯風險極低。莊德仁在事件後表現出真誠悔意,並主動尋求專業心理輔導。
法庭考慮到被告屬單一事件,加上其積極改過態度,最終判處160小時社會服務令,毋須監禁。案件編號:WKCC1234/2026。
資料來源:The Standa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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