漁護署下月展開妥善控制狗隻特別巡查
漁護署宣布將針對狗隻聚集的公眾地方加強巡查和執法,畜養人若未按法例妥善控制狗隻會被即時檢控,不會預先警告。署方提醒市民,狗隻在公眾地方必須以狗帶牽引,大型狗隻更須以不逾兩米的狗帶控制,違者可被罰款及監禁。
漁護署今日(28日)宣布,將展開「妥善控制狗隻特別巡查及執法行動」,針對狗隻聚集的公眾地方加強巡查和執法。署方發言人表示,人員在行動期間如發現畜養人未有按法例要求妥善控制狗隻,會即時採取執法行動,不會預先警告。
發言人指出,根據《狂犬病條例》(第421章),狗隻在公眾地方必須以狗帶牽引或以其他有效方式控制。此外,《危險狗隻規例》(第167D章)更明確規定,體重達20公斤或以上的大型狗隻,在公眾地方必須由人以一條長度不超逾兩米的狗帶穩妥牽引,違例者可被判處罰款及監禁。
漁護署強調,妥善控制狗隻不但是法例要求,亦有助保障人和動物的安全。署方會利用今次行動向市民推廣「負責任寵物主人」的信息,並講解相關法例要求。市民如欲了解更多資訊,可瀏覽漁護署網站(www.pets.gov.hk)。
資料來源:香港特區政府新聞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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