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福居消防報告揭六缺失 多部門被指有責
獨立委員會昨日公布大埔王福居火災調查報告,指出獨立審查組(ICU)的監督制度設計存在不足,並列出六項主要缺失。報告認為,屋宇署(BD)與ICU對火災負有首要責任,同時點出消防處及勞工處亦有缺失。
獨立委員會昨日公布大埔王福居火災調查報告,指出獨立審查組(ICU)的監督制度設計存在不足,並列出六項主要缺失。報告認為,屋宇署(BD)與ICU對火災負有首要責任,同時點出消防處及勞工處亦有缺失。
報告指出,六項關鍵缺失包括:過度依賴建築專業人士的誠信、未能針對建築維修及翻新工地火災風險設計監督機制、對棚架網等臨時物料監管不足、投訴處理不當、執法寬鬆,以及屋宇署與ICU之間協調不足及缺乏審計。
報告特別提到,一項價值超過3.3億港元的工程,涉及八幢高層住宅樓宇的外牆維修,影響數千名居民,卻被歸類為低風險的「小型工程」,而非需要ICU審批及同意的「大型工程」。在王福居,單位窗戶被覆蓋發泡膠板長達約15個月,不能合理視為臨時措施,而且發泡膠板阻礙住戶視線,可能延誤逃生。ICU未能及早發現問題,部分原因是缺乏相關指引及常規巡查。
報告亦指出,當局處理居民投訴時有失誤,共46宗關於安全隱患的投訴未獲妥善跟進。部分個案中,當局未經核實便接納解釋,或將投訴轉回被投訴方處理。承包商及顧問亦能規避審查,例如預先通知讓承包商在巡查前更換不合規物料,使巡查失效。
在文件及人員監督方面,ICU亦出現失誤。它接納了經即時通訊應用程式提交的偽造棚架網證書,未有核實批次或進行實驗室測試。此外,ICU未有質疑或聯絡Will Power Architects Company的Ng Yeuk,了解其為何在擔任新巡查角色時出現重大延誤。
屋宇署則未有對ICU的工作進行審計。官員承認,從未進行過法定建築審計,若及早進行,或能識別ICU的營運弱點。報告總結,雖然兩個機構對缺失均有責任,但ICU因在政策及運作層面均出現失誤,須承擔更大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