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塘工廈僭建屢犯業主罰款15萬
觀塘鴻圖道一幢工業大廈的天台僭建物,業主因屢次不遵從屋宇署清拆令,遭第四次檢控並被判罰款逾15萬元。屋宇署強調會繼續嚴厲執法,保障樓宇及公眾安全。
觀塘鴻圖道一幢工業大廈的天台上,有一個面積約750平方米的搭建物,並無事先獲得屋宇署批准,屬違規僭建。屋宇署根據《建築物條例》第24(1)條向業主發出清拆令,但對方一直未有履行。
該業主早前已三次因未遵從清拆令而被屋宇署檢控,並被定罪及罰款。由於他仍然拒絕清拆,屋宇署決定提出第四次檢控,最終法庭判處罰款逾15萬元。
屋宇署發言人今日(九月三十日)表示,僭建物可導致嚴重後果,業主必須盡快遵從清拆令。他強調,對於一直未有履行清拆令的業主,屋宇署會繼續嚴厲執法,包括再次提出檢控,以保障樓宇及公眾安全。
根據《建築物條例》,任何人無合理辯解而沒有遵從清拆令,即屬嚴重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20萬元及監禁一年。若罪行持續,每日可另處罰款最高2萬元。
資料來源:香港特區政府新聞公報。
閱讀原文報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