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訊局罰商業電台12萬元 涉漏報新聞天氣
通訊事務管理局裁定香港商業廣播有限公司(商業電台)於2022年5月至2026年4月期間,在AM864台部分時段未有按牌照規定播放每小時新聞及天氣報道,違反牌照條件,罰款12萬港元。通訊局同時批准奈米客串流服務有限公司牌照續期12年,並接納凱麗酒店有限公司放棄相關牌照。
通訊事務管理局(通訊局)於二○二六年九月第一百五十四次會議上,裁定香港商業廣播有限公司(商業電台)違反其聲音廣播牌照條件,未有在AM864台指定時段播放每小時一次的新聞及天氣報道。違規期由二○二二年五月一日至二○二六年四月二日,涵蓋每天早上七時及下午六時至晚上十一時的時段。通訊局因此向商業電台罰款港幣120,000元。
商業電台解釋,漏報新聞及天氣報道以及提交不準確合規報告,屬人為失誤及行政疏忽。該台已於二○二六年四月三日起恢復相關時段的廣播。通訊局備悉商業電台認為其AM頻道聽眾較少,且聽眾有其他新聞資訊來源,但認為長達四年的違規及呈交不準確記錄,情況令人難以接受,屬違規行為。
除罰款外,通訊局根據《廣播(雜項條文)條例》第20條,指示商業電台須在一個月內提交改善建議,加強內部程序及監察制度以確保合規。通訊局強調,持續遵守監管規定是持牌廣播機構的責任,並已致函各持牌機構提醒合規義務。
同一會議上,通訊局批准奈米客串流服務有限公司(奈米客)的「其他須領牌電視節目服務」牌照續期申請,有效期12年,由二○二八年三月二十七日至二○四○年三月二十六日。奈米客將繼續為香港酒店房間提供電視節目服務。通訊局亦接納凱麗酒店有限公司(凱麗)放棄其牌照的申請,生效日期為二○二六年八月二十四日。凱麗放棄牌照純屬商業決定,因其相關客戶已終止酒店服務。
經上述續牌及終止後,香港現有20家「其他須領牌電視節目服務」持牌機構,為超過50間酒店提供電視節目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