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先包裝竹筍涉標籤違規被回收
食物安全中心今日公布,一款名為「高山細筍」的預先包裝竹筍樣本因未在標籤標明所含防腐劑二氧化硫的作用類別及名稱,違反食物標籤規例。中心已指令總經銷商停售及回收受影響批次產品,並提醒業界遵守相關法例。
食物安全中心(中心)今日(十一月三日)公布,一款預先包裝竹筍樣本因違反食物標籤規例,被指令停售及回收。涉事產品為「高山細筍」,品牌為「集森」,淨重二百五十克,來源地為中國,總經銷商為集森食品公司,此日期前最佳為二○二七年九月二日。
中心發言人表示,從上述總經銷商檢取的樣本經檢測發現含有二氧化硫,雖然含量符合法例要求,但食物標籤並未標明該添加劑的作用類別及名稱。中心已即時通知總經銷商,並要求將受影響批次產品停售及下架。
有關總經銷商已按中心指示對受影響批次產品進行回收。市民如有查詢,可於辦公時間致電其熱線6275 2510。二氧化硫是一種防腐劑,常用於乾菜、乾果、醃菜和鹽醃魚製品等食物,可透過清洗和烹煮去除大部分。
不過,對二氧化硫有過敏反應的人,食用後可能出現氣喘、頭痛或噁心等徵狀。中心發言人提醒業界,在食物中使用防腐劑須遵照《食物內防腐劑規例》(第132BD章)。
根據《食物及藥物(成分組合及標籤)規例》(第132W章),在本港出售的預先包裝食物如含有超過百萬分之十的亞硫酸鹽,必須在配料表中指明其作用類別及名稱,違者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五萬元及監禁六個月。中心會繼續跟進事件,並採取適當行動。
資料來源:香港特區政府新聞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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