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院駁回家長爭取初生嬰兒監護權申請
高等法院今日駁回一對家長為爭取初生兒子Danny監護權而提出的人身保護令申請,法官指有關法律挑戰「有誤解且不合適」。Danny目前由社會福利署照顧,其父母因涉嫌疏忽照顧兒童被捕。
高等法院原訟庭今日(19日)駁回曾偉邦與關佩嫻夫婦為其初生兒子Danny提出的人身保護令申請,法官歐陽桂如在判詞中指有關法律挑戰「有誤解且不合適」。Danny早前被社會福利署接管,其父母因涉嫌疏忽照顧兒童被捕,涉事原因為未有為兒子登記出生及提交DNA樣本。
該對夫婦上月就社署的保護令提出法律挑戰,質疑探訪限制過於嚴格,冀能帶回兒子Danny。法官今早的裁決中指出,人身保護令只適用於被羈留人士,並不適用於兒童保護案件。
法官同時拒絕向該對夫婦頒令支付訟費。曾偉邦與關佩嫻在庭外表示,將會就保護令向裁判法院提出上訴,又指事件令他們對在香港再生育子女存有安全顧慮。
該對夫婦早前因發起「拯救莉莉」社交媒體運動而引起公眾對兒童照顧問題的關注。案件現正繼續跟進。
資料來源:The Standa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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