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與六國稅務協定周五刊憲
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根據《稅務條例》作出六項命令,實施香港與巴巴多斯、約旦、吉爾吉斯、馬爾代夫、挪威及盧旺達的全面性避免雙重課稅協定,命令將於周五刊憲,下周三提交立法會。
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於本月6日根據《稅務條例》作出六項命令,以分別實施香港與巴巴多斯、約旦、吉爾吉斯、馬爾代夫、挪威及盧旺達簽署的全面性避免雙重課稅協定。命令將於本星期五刊憲。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發言人表示,協定確保香港及相關稅務管轄區的居民,毋須為同一收入雙重課稅,並讓投資者更有效評估其跨境經濟活動的潛在稅務負擔,促進雙邊貿易和投資。
命令將於下星期三提交立法會進行先訂立後審議程序。六份協定將在香港及相關稅務管轄區各自完成批准程序後生效。
香港已與60個稅務管轄區簽訂協定,其中15份由現屆政府簽訂。
資料來源:香港電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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