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推行商品住房現樓銷售改革
北京住建委等4個部門發布實施意見,逐步過渡至現樓銷售模式。新出讓地塊項目優先選擇現樓銷售,預售項目需主體封頂。預售許可證項目須竣工備案後方可發放按揭貸款。
北京開始落實全國商品住房銷售制度改革,逐步過渡至現樓銷售模式。北京住建委等4個部門發布實施意見,自上月28日銷售改革相關通知發出日起,新發布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公告的商品房項目,優先選擇現樓銷售;項目申請預售,單體建築應完成主體結構封頂。
房地產開發企業在主辦銀行開立資金帳戶,項目存續期間,開發貸款、項目自有資金、現樓銷售資金等與項目相關的全部資金,都應納入在主辦銀行開立的資金帳戶管理。在上月28日有關通知發出日後取得預售許可證的項目,竣工備案後方可發放個人住屋按揭貸款,資金應通過受託支付方式支付至預售資金監管帳戶。
在有關通知公布後發布出讓公告的商品住宅用地,出讓價款可按國家規定分期繳納,首付款繳納比例不少於總價款一半,餘款可延長至出讓合同簽訂後兩年內繳清,不計利息。有關措施旨在優化住房供應結構,減少預售風險,保障買家權益。
資料來源:香港電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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