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餉地租須於10月30日或之前繳交
差餉物業估價署今日宣布,本季差餉及地租須於10月30日或之前繳交,逾期將加徵附加費。繳納人可透過多種電子或傳統方式繳款,並需注意本季不設寬減。
差餉物業估價署(估價署)今日(10月9日)提醒市民,本季差餉及地租須於10月30日或之前繳交。繳納人可選擇銀行自動轉帳、轉數快、繳費靈、網上銀行或銀行自動櫃員機等電子繳費方式,亦可上載電子支票或電子本票至「電子支票支付」網站,或郵寄劃線支票至庫務署指定郵政信箱。
市民亦可親臨本港任何一間郵政局或指定便利店(包括7-Eleven、OK便利店及U購select)繳交款項。如未收到通知書,可瀏覽估價署網頁、致電2152 0111、傳真2152 0113,或親臨長沙灣政府合署15樓的估價署辦事處索取補發本。
估價署提醒,本季不設差餉寬減,通知書已列明應繳總額,繳納人必須於10月30日或之前繳清。遲交款項將被加徵百分之五的附加費;若在最後繳款日後六個月內仍未清繳,逾期款項(包括附加費)將再被加徵百分之十。
選擇自動轉帳的繳納人須確保銀行帳戶在10月30日當日有足夠存款,以便完成轉帳。為支持環保,估價署鼓勵市民使用免費的電子差餉地租單服務,並採用電子繳費方式,既可節省排隊時間,亦有助減省紙張。
直接付款授權書可於估價署網頁下載,或到估價署、民政事務處及銀行索取,亦可致電2152 0111查詢詳情。
資料來源:香港特區政府新聞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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