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提醒非本地鐘表展商須申報大額現金交易
香港海關提醒,非本地鐘表參展商若符合指定條件,雖獲豁免註冊,但須就任何在港進行的十二萬港元或以上現金交易提交報告。交易須於完成後一日內或離港前(以較早者為準)向海關申報,可透過網上系統或傳真方式辦理。
香港海關今日(九月一日)發出提醒,非本地鐘表參展商須遵守貴金屬及寶石交易商監管制度下提交現金交易報告的法定要求。非香港貴金屬及寶石交易商若符合指定條件,包括來港參加展覽會的參展商,雖獲豁免註冊,但仍須就任何在港進行總額為十二萬港元或以上的現金交易提交報告。
有關現金交易不論是支付或收取款項,交易商須於交易後一日內,或在該交易商或代表其行事的人離開香港前(以較早者為準),向香港海關提交現金交易報告。非香港交易商可透過貴金屬及寶石交易商監管制度的網頁,登入「貴金屬及寶石交易商註冊系統」在線上提交報告,有關細節可參閱相關步驟。
交易商亦可於網上下載有關表格,並將填妥的報告傳真至(852)3568 4395,或於辦公時間親身交往香港海關貴金屬及寶石交易商監理科的辦公室,地址為九龍九龍灣宏光道39號宏天廣場35樓3501室。
交易商如欲了解更多有關制度的資訊,可瀏覽相關網頁。海關提醒業界務必遵守規定,以免觸犯法例。
資料來源:香港特區政府新聞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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