衞生署節前加強打擊非法使用藥房標識
衞生署在節慶前加強打擊店鋪違法使用「藥房」標識及名銜。過去12個月,10家非註冊藥房的公司因展示近似藥房標識被定罪,罰款800至32,000元。署方提醒公眾及遊客,可透過標籤及「查牌易」功能辨識註冊藥房。
衞生署於節慶前加強打擊違法使用「藥房」標識及名銜,保障公眾健康。根據《藥劑業及毒藥條例》,只有註冊藥房方可使用特定標識及「藥房」名銜,非註冊店鋪若展示近似標識或使用「pharmacy」等英文名銜均屬違法。違規者最高可被判罰款10萬元及監禁兩年。
過去12個月(2025年9月至2026年8月),10家非註冊藥房的有限公司、兩名公司董事及兩名零售店鋪東主因展示近似藥房標識被定罪,罰款由800元至32,000元不等。同期,23家公司及11名人士因銷售或管有未經註冊藥劑製品被定罪,罰款500元至12,000元,並被判監一至兩個月。
衞生署提醒市民,無論透過網上銷售平台、即時通訊軟件或社交媒體非法出售受條例管制的藥物,均須承擔刑責。所有已註冊藥劑製品包裝上須附有「HK-XXXXX」格式的香港註冊編號,未經註冊產品的安全及效能未獲保證。
為便利辨識,衞生署已向各註冊藥房發送識別標籤,市民可透過醫健通應用程式的「查牌易」功能掃描二維碼,確認藥房是否註冊。市民亦可到藥物辦公室網頁查閱牌照商名單。
針對內地旅客,衞生署在社交媒體及WeChat官方帳號提供購藥注意事項,並將資訊分發予香港旅遊業議會及旅遊發展局,加強宣傳教育。
資料來源:香港特區政府新聞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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