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間免費電視牌照獲續期12年
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接納通訊局建議,為香港電視娛樂、無綫及有線寬頻開電視續期免費電視牌照12年,並更新規管要求。三家機構承諾合共投資逾94億元,以配合國家「十五五」規劃及本港廣播業發展。
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今日(13日)宣布,接納通訊事務管理局建議,為香港電視娛樂、無綫電視及有線寬頻開電視續期免費電視牌照12年,並同意三家持牌機構在續期後首六年的投資承諾。通訊局已全面考慮持牌機構表現、公眾意見及廣播業最新發展,相關續期將透過牌照條款及通訊局指示落實。
續期牌照有效期分別為:香港電視娛樂由2027年4月1日至2039年3月31日、無綫由2027年12月1日至2039年11月30日、有線寬頻開電視由2028年5月31日至2040年5月30日。三家機構承諾於2027至2033年間投資共22.98億元(香港電視娛樂)、2028至2033年間投資62.3億元(無綫),以及2028至2034年間投資9.5億元(有線寬頻開電視)。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發言人表示,續期決定配合國家「十五五」規劃方向,並體現特區政府營造有利營商環境、鞏固香港作為亞洲國際都會地位的決心。發言人指,通訊局建議的放寬措施及加強規定,能在應對廣播環境演變和符合公眾期望之間取得平衡。
新規管要求包括:放寬粵語及英語綜合頻道播放非指定語言節目的靈活性、減少指定播放節目時數;同時提高本地製作節目、英語節目及國民教育相關節目時數,並加強字幕要求及增設同步播放時數上限。通訊局亦已簡化行政安排及投訴處理程序,減輕持牌機構合規成本。
《行政長官2026年施政報告》早前提出為廣播業拆牆鬆綁,通訊局即將於今年年底前就電視通用業務守則建議修訂進行公眾諮詢,目標在2027年年中落實。檢視方向將採用以原則為本的規管模式,移除過時規定,以保障公眾利益。
根據《廣播條例》,通訊局須在牌照屆滿前12個月向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提交續期建議。三家機構的續期申請均獲接納,有關決定已於今日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