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大研討陪審團制度前景
中大法律學院與香港大律師公會於9月9日在中環舉辦研討會,探討陪審團制度的未來。多位資深法律界人士出席,強調陪審團制度是香港法治基石,並獲《基本法》第86條明確保障。
中大法律學院與香港大律師公會於9月9日在中環的畢業法律中心合辦研討會,主題為「陪審團受審」。是次活動為中大法律學院成立20周年慶祝活動之一,大律師公會欣然參與討論這項關乎公眾利益的重要議題。
研討會由英國著名刑事辯護大律師、中大法律學院客座教授Jeremy Dein KC主持,他專程從倫敦來港。其他與會嘉賓包括本港上訴法院法官Kevin Zervos,他曾經擔任刑事檢控專員。
香港大律師公會主席José Antonio Maurellet SC在歡迎辭中指出,陪審團制度長期以來是香港法律制度的重要支柱,而《基本法》第86條亦明確規定須予以保留。他強調,一個政府願意將定罪或開釋的關鍵決定交託予市民,正正反映其管治理念。
Maurellet SC表示,陪審團是少數能體現政府與被管治者之間並非單純監管關係,而是互相合作的制度。政府要求市民付出時間、專注及宣誓,同時賦予他們參與司法管理的權利。
他續稱,當市民親眼見證司法程序是由他們參與而產生結果,而非由專家代為決定時,他們更願意遵守法律,即使結果不如己意亦較易接受。這種增強的信任促使市民不再僅因懼怕懲罰而守法,而是將法律視為共同的行為標準及理據,從而自發遵守,這正是法治精神的核心。
資料來源:The Standa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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