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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處拒續發牌照予尖沙咀職業介紹所

勞工處拒絕向位於尖沙咀的SOUTHEAST ASIA EMPLOYMENT AGENCY續發職業介紹所牌照,原因是該公司持牌人曾因違反《旅館業條例》被定罪。勞工處強調,持牌人必須遵守所有香港法例,否則可能被拒絕或撤銷牌照。

勞工處拒續發牌照予尖沙咀職業介紹所

勞工處今日(9月8日)宣布,拒絕向位於尖沙咀的SOUTHEAST ASIA EMPLOYMENT AGENCY續發職業介紹所牌照。該公司的持牌人因違反《旅館業條例》而被定罪,勞工處遂根據《僱傭條例》第53(1)(c)(v)條作出有關決定。

根據《僱傭條例》(第57章)第53(1)(c)(v)條,勞工處處長如有合理理由信納職業介紹所持牌人或擬作為持牌人的人並非經辦職業介紹所的適當人選,便可拒絕發出牌照或續發牌照。是次決定正是基於此條款。

勞工處發言人表示:「職業介紹所的持牌人及經營者在經營業務時必須時刻遵守所有香港法例,以及《職業介紹所實務守則》,否則可被撤銷牌照、拒絕續發牌照或拒絕發出新牌照。」該處強調,持牌人的刑事定罪紀錄直接影響其擔任職業介紹所持牌人的資格。

任何人士如欲查詢職業介紹所相關事宜或投訴涉嫌違規行為,可聯絡勞工處職業介紹所事務科(電話:2115 3667;電郵:[email protected];地址:九龍旺角道一號旺角道壹號商業中心九樓九○六室)。

資料來源:香港特區政府新聞公報閱讀原文報道 →
陳嘉明
總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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