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筱魯促政府審慎設樓宇維修局
立法會議員林筱魯呼籲政府審慎考慮設立獨立樓宇維修機構,強調須先釐清政府監督與私人業主責任的界線。他警告,若將支援、監督、篩選及代辦四項功能集於一身,恐造成「超級部門」,並指代辦維修等同動用公帑補貼私人業主,須社會廣泛討論。
立法會議員林筱魯(Andrew Lam Siu-lo)周二(8日)出席電台節目時表示,對政府提出設立專責樓宇維修的獨立機構持審慎態度,並警告當局必須先釐清政府監督與私人業主責任之間的界線。
林筱魯指出,政府的角色應集中於支援及監督,並需清楚劃分及整合支援、監督、篩選及代辦四項功能。他警告,若將全部四項職能集於一個機構,可能無意中造成一個「超級部門」,凌駕多個現有政府部門之上。
他又質疑,樓宇維修問題屢現,究竟是相關人士人為疏忽、制度系統性失誤,還是法定指引不足所致。他強調,在重組部門前必須先確定問責對象。
林筱魯認為,監督及支援工作應予以加強,而代辦維修只應在極端情況下實施,例如市場失效及公眾安全受威脅時。他解釋,政府介入執行維修,實際上等同動用全體納稅人的集體資源及權力,補貼個別私人業主,此政策門檻須經社會廣泛討論及凝聚共識。
資料來源:The Standa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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