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修例便利綠色船用燃料加注
政府建議修訂五項附屬法例,重新規劃港口布局,將可用海域面積由645公頃增至2,877公頃,並調整碇泊處及收費模式,以鞏固香港作為綠色船用燃料加注中心的地位。修訂將於下月提交立法會審議。
政府建議修訂五項附屬法例,以便利綠色船用燃料加注作業。有關修訂涵蓋《入境(碇泊處及着陸地點)(修訂)令》等法例,旨在重新規劃港口布局,將可用海域面積由現時的645公頃大幅增至2,877公頃,為綠色船用燃料加注提供更多空間。
運輸及物流局發言人表示,在全球航運綠色轉型趨勢下,國際航運業正加速採用綠色船用燃料以達至減排。建議修訂包括重新規劃碇泊處、調整邊界及引入更便利的政府繫泊浮標收費模式,為來港加注燃料的船舶提供更多便利,鞏固香港作為綠色船用燃料加注中心地位。
是次修訂建議涵蓋多項措施,包括設立七個新碇泊處、調整八個碇泊處邊界、把三個危險品或服務碇泊處改為多用途、撤銷兩個現有碇泊處,以及把兩條推薦分道航行制改為法定分道航行制。同時,政府建議撤銷位於住宅區附近的一個危險品碇泊處及一個指定供給燃料區,以減少對社區的潛在影響。
政府已就立法建議諮詢立法會經濟發展事務委員會及多個諮詢委員會,並諮詢相關區議會、鄉事委員會及漁民代表。各方均支持建議或沒有提出異議。擬議法例修訂將於十月七日提交立法會,按先訂立後審議程序處理。
資料來源:香港特區政府新聞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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