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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委任旅遊業條例上訴委員團

政府宣布由2026年9月1日起,委任新一屆《旅遊業條例》下的上訴委員團成員。主席由何婉嫻擔任,其他成員包括業界及非業界人士,部分為新委任。委員團負責處理旅遊業監管局的相關上訴。

政府委任旅遊業條例上訴委員團

政府今日(8月28日)公布,根據《旅遊業條例》(第634章)第117條,委任新一屆上訴委員團成員,任期由2026年9月1日開始。主席一職由何婉嫻出任,其他成員分為業界及非業界兩類,當中包括多名新委任人士。

業界成員名單包括陳志華、陳兆麟博士、蔡瑩貞、關振瀚、林浩輝、李振庭、梁志群、黃焯安、黃進達、王美嬌(王美倫)、黃子榮、胡景豪、葉卓銘及袁灝頤,其中部分為新委任。非業界成員則有陳智聰、陳仁杰、鄭國杰博士、趙珮彤、蔡錦豪、何思鎇、許卓傑、關浩洋、賴耘峯、林子麒、林靜珩、林恩銘、魏月萍、潘榮輝、蘇雯華、譚朗峰、曾梓筠、溫麗司、王釗培、王芯怡及葉迪斌,同樣包括新委任人士。

根據《條例》第120條,任何人士如因旅遊業監管局作出的決定或命令感到受屈,可提出上訴。第121條訂明,上訴委員團主席在收到上訴通知後,會從委員團中委出一個上訴委員會,負責聆訊該宗上訴。該委員會有權維持、更改或推翻相關決定或命令。

今次委任旨在確保旅遊業上訴機制有效運作,保障業界及消費者權益。新一屆委員團將於下月正式履新。

資料來源:香港特區政府新聞公報閱讀原文報道 →
陳嘉明
總編輯

統籌港聞及政府政策報道,主理本網每日的頭條取捨與發稿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