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何蓓茵:火災調查最重可革職涉事公務員
政府就大埔宏福苑火災啟動行政責任調查,由公務員敍用委員會三個月內完成。公務員事務局局長楊何蓓茵表示,若判定相關人員有缺失,最嚴重可被革職,亦包括降級、罰款等。委員會主席鄭美施指出,涉事四個部門工作複雜,會邀見相關公務員及已離職人士。
政府就大埔宏福苑火災事件,啟動部門首長責任制下的行政責任兩級調查機制,由公務員敍用委員會負責調查,須於三個月內完成。
公務員事務局局長楊何蓓茵表示,公務員敍用委員會調查小組將判斷哪些公務員要負上行政責任以及責任的輕重,並作出是否採取紀律行動或行政處分的建議。政府收到建議後會盡快研究,並展開紀律聆訊。如判定相關公務員有缺失,最嚴重為革職,亦包括著令退休、降級、嚴重譴責、譴責及罰款等,視乎嚴重性而定。
楊何蓓茵又指,當局亦正修訂公務人員管理命令,以加快紀律聆訊工作,預計年底生效,將適用於將來的紀律聆訊。
公務員敍用委員會主席鄭美施表示,調查工作會以獨立委員會報告及已公布的資料作為考慮起點,亦會向相關部門收集大量資料。由於涉事的四個部門工作關係錯綜複雜,因此釐清個別公務員在事件上的行政責任至為重要。
鄭美施又說,只要涉及監督宏福苑工程火警風險工作的公務員,不論職級或職系都是獲邀面見的對象。即使涉事人員已離開政府,如與事件有關的人士,均獲邀面見。
資料來源:香港電台。
閱讀原文報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