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商事司法文書新送達安排附屬法例刊憲
政府公布與落實內地與香港民商事司法文書新送達安排相關的附屬法例刊憲,新安排將於2027年3月30日生效,取代現行超過27年的安排。律政司表示,新機制將增加送達文書方式,提升跨境案件審理效率。
政府今日(十月十六日)公布,與落實內地與香港民商事司法文書新送達安排相關的附屬法例已刊憲。現行《關於內地與香港特別行政區法院相互委托送達民商事司法文書的安排》實施逾二十七年,兩地法院就相互送達民商事司法文書的請求日益增加,律政司與最高人民法院於今年四月二十日簽署新安排,完善送達機制,促進兩地法律制度對接。
為落實新安排,高等法院規則委員會、區域法院規則委員會及高等法院首席法官分別於十月十二日訂立相關修訂規則,涵蓋《高等法院條例》、《區域法院條例》及《婚姻訴訟條例》的附屬法例。新安排將於二○二七年三月三十日生效,取代現行安排,內地最高人民法院屆時會發布司法解釋。
律政司發言人表示,相關附屬法例將增加向在內地人士送達民事法律程序(包括婚姻法律程序)司法文書的方式,有助跨境民商事案件及時高效審理,加強保障兩地當事人權益,回應兩地日益緊密的社會聯繫和司法需求。
政府於四月二十七日向立法會司法及法律事務委員會介紹新安排,委員會及香港律師會、香港大律師公會代表普遍歡迎簽署並支持落實。政府亦已諮詢兩個法律專業團體等持份者,並吸納其意見。
上述附屬法例將於下星期三(十月二十一日)提交立法會,進行先訂立後審議程序。
資料來源:香港特區政府新聞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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