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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訴專員調查康文署健身室管理成效

申訴專員陳積志宣布主動調查康樂及文化事務署管理室內健身室的成效,指課程供不應求及預約制度存在問題。公署發現市民須先參加簡介會或訓練班才能使用健身室,但課程名額遠低於需求,月票預約機制亦導致資源浪費。

申訴專員調查康文署健身室管理成效
圖片來源:香港特區政府新聞公報

申訴專員陳積志今日(十月十三日)宣布展開主動調查行動,詳細審研康樂及文化事務署(康文署)管理室內健身室的成效。此舉配合國家「十五五」規劃及《香港第一個五年規劃》推動全民健身的目標,旨在檢視公共資源的使用效率。

現時康文署轄下共有87間室內健身室,一般設於各區體育館內。市民除非持有中國香港體適能總會認可的資歷,否則須先參加由康文署舉辦共三小時的「正確使用健身室設施簡介會」並通過筆試,或參加合共12小時的「器械健體訓練班」且出席率達八成,方可登記使用健身室。已登記使用者由二○二三年約151,000人增至二○二五年約236,000人,增幅達56%;同期使用總人次由約4,852,000增至約7,262,000,增幅達50%。

申訴專員公署初步查訊發現,簡介會及訓練班嚴重供不應求。二○二五年康文署全年舉辦約1,000場簡介會,總名額約25,000個,但全年總報名人次高達377,000。同年訓練班約2,500班次,總名額約58,500個,但報名人次達257,000。未能成功申請的市民便無法使用健身室設施。

陳積志表示:「公共康體設施對推動體育普及化極之重要。大量市民申請參加課程,反映社會對健身室需求殷切。康文署強制市民須先參加課程才可使用健身室,但其他高風險運動如游泳並無相關規定,且課程供應遠追不上需求,這可能是健身普及化的最大障礙。」他建議應檢視資歷規定是否仍有實際需要,並參考國家及其他地區的做法。

租用健身室的模式分為時票及月票,大部分健身室因應月票持有人需求較高而設較多名額。自二○二四年十一月一日起,月票持有人須透過「康體通」預訂段節,並可於開始前一小時取消預訂。公署接獲意見指,其他市民難以趕及使用騰出的名額,造成浪費。此外,康文署不對月票持有人實施「不取場」罰則,即使缺席亦無責任,且每天可預訂段節不設上限,導致預約額滿但實際使用人數偏低。

陳積志強調:「康文署健身室由公帑資助,收費相宜,屬寶貴的公共資源,理應合理使用。在方便預約及善用資源之間需取得平衡。」他決定調查健身室的管理,包括強制課程規定、預約機制、使用率、監察措施及器材維修等,並適時提出改善建議。

申訴專員歡迎市民於十一月十三日或之前以書面提出意見,可郵寄至香港干諾道中168-200號信德中心招商局大廈30樓,傳真2882 8149或電郵[email protected]。

資料來源:香港特區政府新聞公報。 閱讀原文報道 →
陳嘉明
總編輯

統籌港聞及政府政策報道,主理本網每日的頭條取捨與發稿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