粉嶺高球場環評案 環保署上訴遭駁回
高等法院上訴庭駁回環保署就粉嶺高球場環評報告的司法覆核上訴,並下令環保署及土拓署支付訟費。上訴庭認同原審裁決,指當局未將補充資料納入報告諮詢,程序不公;環保署署長批核時未考慮球會回應,構成不合理決定。
政府計劃收回粉嶺高球場部分土地興建公屋,香港哥爾夫球會早前就環評報告司法覆核勝訴,環保署不服上訴。高等法院上訴庭今日(31日)下午頒布裁決,駁回環保署的上訴,並下令環保署及土木工程拓展署支付訟費。
上訴庭在判詞中指出,認同原審法官的觀點,認為當局在首次諮詢後提交的水文影響評估等補充資料,理應納入環評報告供公眾查閱,但當局未有這樣做,亦未就此進行進一步諮詢,令諮詢程序存在不公。
上訴庭認為,環保署署長在批核環評報告時,未有考慮球會就補充資料作出的回應,在法律上構成極不合理;亦同意原審法官裁定,署方當時施加的審批條件超出法定權限。
判詞指出,涉案環評報告在古樹、文化遺產、蝙蝠及廢物處置等範疇,均未能符合技術備忘錄及研究概要的要求。
政府於2023年收回粉嶺高球場32公頃土地,計劃將其中9.5公頃用於興建公屋。哥爾夫球會同年7月入稟高等法院提出司法覆核,要求推翻環保署接納環評報告的決定。原訟庭前年12月裁定球會勝訴,環保署其後提出上訴。
資料來源:香港電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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