駐港機構力挺香港眾志判刑
中央駐港三機構發表聲明,全力支持高等法院對已解散的香港眾志及前骨幹成員判刑,並強烈譴責外國勢力干預中國內政。各機構強調判決彰顯法治,對危害國安行為零容忍。
中央駐港機構包括中聯辦、駐港國安公署及外交部駐港特派員公署,發表聲明全力支持高等法院對已解散的香港眾志及其前骨幹成員,就「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判處監禁。判刑於周五(11日)進行,李卓人、何俊仁及周庭分別被判囚5年2個月至7年3個月。
中聯辦發言人表示,正義得到伸張,判決清楚顯示各被告長期從事反中亂港活動,公開煽動推翻中國共產黨領導及破壞國家根本制度。發言人強調,證據確鑿,各人在《港區國安法》生效後仍持續違法行為,判刑實屬罪有應得。該辦又強烈譴責海外政客及反華分子以人權及自由為藉口,干預香港司法,形容這是虛偽的雙重標準,絕不會動搖中央及特區維護國安的決心。
駐港國安公署則強調,判刑嚴格維護法治權威,展現香港維護國安的決心。發言人指出,長達206頁的定罪判詞清楚揭示各被告長期煽動公眾對國家機關的不滿及敵意。公署讚揚警方嚴格執法,以及司法機構進行獨立、透明及公平的審訊,刑期準確反映各被告的法律罪責。發言人批評外部勢力捏造假新聞抹黑香港法治,警告任何企圖包庇罪犯、擾亂香港的行徑都不會得逞,公署會堅定支持特區政府應對外來干預。
外交部駐港特派員公署表示,香港眾志的宣言本質上具顛覆性,該組織及被告長期鼓吹推翻一黨專政,直接企圖破壞中國共產黨的憲制地位及國家根本制度。發言人強調,言論自由有明確法律界限,《港區國安法》及《維護國家安全條例》雖尊重及保障基本法及國際公約下的人權與自由,但這些權利並非絕對,必須在維護國家安全及公共秩序的義務下行使。公署重申,香港是法治社會,無人可在言論或新聞自由幌子下從事違法活動,案件純屬中國內政,並促請外國政府及國際組織恪守國際法,立即停止干預香港及中國內部事務。